陈某萍与李某、冯某红债权人撤销权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4)津0104执8094号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1-22
      
    案件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04执8094号
陈某萍、李某、冯某红:
申请执行人陈某萍与被执行人李某、冯某红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津0104民初9895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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