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4)津0104执8196号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1-01
案件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04执8196号
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唐某:
申请执行人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十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4)十仲网立24752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4)津0104执8196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