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天津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4)津0117执3377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5-31
      
    案件内容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17执3377号
天津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天津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履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津0117民初344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且执行费2822元被执行人已足额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4)津0117执3377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