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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兰英、纵胜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2)皖1322民初2024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8-26
案件内容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皖1322民初2024号

当事人:

原告:杨兰英,女,1951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坦,系杨兰英之子,男,1991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被告:纵胜权,男,1994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杨兰英与被告纵胜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杨兰英于2022年3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兰英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兰英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杨兰英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袁瑾

书记员:

法官助理张凯莉

书记员寇雨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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