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英、纵胜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2)皖1322民初2024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8-26
案件内容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皖1322民初2024号
当事人:
原告:杨兰英,女,1951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坦,系杨兰英之子,男,1991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被告:纵胜权,男,1994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杨兰英与被告纵胜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杨兰英于2022年3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兰英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兰英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杨兰英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袁瑾
书记员:
法官助理张凯莉
书记员寇雨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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