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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思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闫加生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黑0224执252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泰来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4-16
案件内容

泰来县思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闫加生:

本院执行的泰来县思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闫加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闫加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33,323.00元的义务,申请人已支取,闫加生缴纳了申请执行费4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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