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孟庆祝与关凤江责令退赔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辽0112执1304号
案由: 责令退赔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10-30
案件内容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辽0112执1304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孟庆祝,男,1979年7月27日出生,住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被执行人:关凤江,男,1963年9月30日出生,住沈阳市浑**。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孟庆祝与被执行人关凤江责令退赔一案,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0112刑初703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孟庆祝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关凤江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关凤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将被执行人关凤江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9]辽01**执130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执行长李世君

执行员魏玉国

执行员王丽娜

书记员:

书记员田城睿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