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思源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2)辽0292执恢15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2-22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思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2021)辽0292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申请人申请,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58023.70元,其中含借款本金519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5444.70元(已发放)、执行费679元(已缴纳)。此案即执行完毕。
承办人:刘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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