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西安市灞桥区大阿弥陀佛寺与董瑞哲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6)陕民申1549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审判监督
发布日期: 2017-11-20
案件内容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陕民申1549号

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西安市灞桥区大阿弥陀佛寺。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宗起,陕西汉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迎斌,陕西汉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董瑞哲。

委托诉讼代理人车兆基,陕西润慈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西安市灞桥区大阿弥陀佛寺(以下简称大阿弥陀寺)因与被申请人董瑞哲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陕01民终528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大阿弥陀寺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大阿弥陀寺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西安市灞桥区大阿弥陀佛寺撤回再审申请。

审判员:

审判长王存才

代理审判员杨亮亮

代理审判员王卉

书记员:

书记员王宏亮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