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鲁0112民初6777号
案由:
名誉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04-23
案件内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12民初6777号
当事人:
原告:孙爱梅,女,197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芳,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052199E。
负责人:段红涛,行长。
审理经过:
原告孙爱梅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原告孙爱梅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孙爱梅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无规避法律的行为,应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孙爱梅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孙爱梅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苗林
书记员:
法官助理常保翠
书记员周佳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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