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张雪琴、刘迎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案号:
(2016)晥0202执955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6-07-07
案件内容
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执行张雪琴、刘迎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雪琴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张雪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