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瑶、深圳市猪悠游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苏0591执4201号
案由:
民事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1-22
案件内容
刘诗瑶
深圳市猪悠游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刘诗瑶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猪悠游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08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8080元。本院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述款项退付申请执行人。至此,刘诗瑶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苏园劳仲案字〔2020〕第1694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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