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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锋、陈林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豫0122执保1034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12-24
案件内容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22执保1034号

当事人:

申请人:杜建锋,男,1978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被申请人:陈林,男,1987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杜建锋与被申请人陈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有必要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陈林名下银行存款2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银行财产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及其他财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审判员朱卫平

书记员:

法官助理张勇军

书记员朱方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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