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秋香、屈利国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陕0881执3043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9-29
案件内容
屈利国:
你与乔秋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陕0881民初356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乔秋香给付标的额5万元及利息。
二、由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530元及执行费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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