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胡凯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鄂1003民初378号之一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4-29
案件内容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1003民初378号之一
当事人:
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亚太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YONGSUKCHO(赵容奭),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磊,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凯,男,1980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凯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立案。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408元,由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黄行山
书记员:
法官助理王硕
书记员周若雪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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