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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胡凯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鄂1003民初378号之一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4-29
案件内容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1003民初378号之一

当事人:

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亚太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YONGSUKCHO(赵容奭),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磊,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凯,男,1980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凯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立案。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408元,由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黄行山

书记员:

法官助理王硕

书记员周若雪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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