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良伟、南通木易永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浙1102执777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3-11
案件内容
潘良伟、南通木易永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以(2021)浙1102执777号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潘良伟与被执行人南通木易永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52134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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