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曹健与陈鸣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渝0103民初2953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12-14
案件内容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03民初29531号

当事人:

原告:曹健,男,1976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茗嘉,重庆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鸣,男,196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

审理经过:

原告曹健与被告陈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6日立案。原告曹健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曹健撤回起诉处理。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审判员侯慎思

书记员:

法官助理汪伟

书记员陈嘉洁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