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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训朝、陈训根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鄂0682执恢85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7-17
案件内容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682执恢85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陈训朝。

被执行人:陈训根。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陈训根的部分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执行员魏根理

书记员:

书记员廖文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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