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训朝、陈训根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鄂0682执恢85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7-17
案件内容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682执恢85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陈训朝。
被执行人:陈训根。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陈训根的部分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执行员魏根理
书记员:
书记员廖文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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