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xx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新3223执保315号
案由:
财产保全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皮山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7-06
案件内容
被保全人阿xx,男,维吾尔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住xx室。
被保全人阿xx财产保全一案,经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21)新3223刑初109号刑事裁定书已生效,本院于2021年6月26日依法受理。
该案申请保全金额8000.00元,在保全过程中,实际冻结被保全人阿xx的妻子如xx的银行账户存款8000.00元,皮山县人民法院(2021)新3223执保315号案件保全完毕,此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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