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与彭儒森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渝0107民初13092号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8-02
案件内容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渝0107民初13092号
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903100133W。
负责人:黄建纲,行长。
被告:彭儒森,男,1998年2月8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酉阳。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诉被告彭儒森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撤回对被告彭儒森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9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钟定容
书记员:
法官助理陈臻
书记员徐瑞苓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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