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与朱容佳、赵燕、大冶市凌志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甘彩峰、陈莲花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1)鄂0281执恢108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4-08
案件内容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与被执行人朱容佳、赵燕、大冶市凌志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甘彩峰、陈莲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朱容佳、赵燕、大冶市凌志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甘彩峰、陈莲花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281民初4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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