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红、河南美侨置业有限公司车位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豫0191执12737号
案由:
车位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9-28
案件内容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191执12737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刘丹红,女,1990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河南美侨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109号B座4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99906684。
法定代表人肖银灿,董事长。
审理经过:
刘丹红申请执行河南美侨置业有限公司车位纠纷一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豫0191民初9292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美侨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09号1单元18层1806房产【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5932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王世争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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