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申请执行人贾慧萍和被执行人赵健康、晋城市宝泽商贸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1)晋0502执331号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7-15
案件内容

贾慧萍、赵健康、晋城市宝泽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贾慧萍和被执行人赵健康、晋城市宝泽商贸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2020)晋0502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健康协助申请人贾慧萍办理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东交巷热力交费用户更名手续。执行费500元。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