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9)豫1423执736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宁陵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12-04
案件内容
商丘市京九别墅渡假村有限公司、谢自宽:
你(或你单位)与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陵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8)豫1423民初2968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或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或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宁陵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1423民初2968号判决事项。
(2)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诉讼费、执行费。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宁陵支行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41146101011000380101250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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