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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萍、淮南市港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皖0403执1679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7-16
案件内容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403执167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白雪萍,女,1965年4月28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淮南市港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路与舜耕路交汇处(火车站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598666543W。

法定代表人:刘小虎,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徽海沃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南路金色大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799849952R。

法定代表人:黄明首,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与淮南市港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海沃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同意定期执行安徽海沃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应收租金及其他案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9)皖0403执16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吴雪松

审判员黄慧

审判员蔡兆祥

书记员:

法官助理李林

书记员辛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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