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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夏昌莲、夏琪坤、夏占武、夏占成与被执行人夏芳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湘1202执380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3-27
案件内容

夏昌莲、夏琪坤、夏占武、夏占成(代理人腾树根):

夏芳:

我院于2020年2月13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夏昌莲、夏琪坤、夏占武、夏占成与被执行人夏芳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依法从被执行人夏芳银行账户上划拨8075元(包含欠款8000元、受理费25元、本案执行费50元)。本案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湘1202民初422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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