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卫利、杨治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8)浙1082执242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8-21
案件内容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1082执2425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董卫利。
被执行人:杨治军。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董卫利与被执行人杨治军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董卫利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8)浙1082执2425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焦朝晖
审判员徐周
审判员许建敏
书记员:
代书记员孙嫣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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