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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卫利、杨治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8)浙1082执242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8-21
案件内容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1082执2425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董卫利。

被执行人:杨治军。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董卫利与被执行人杨治军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董卫利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8)浙1082执2425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焦朝晖

审判员徐周

审判员许建敏

书记员:

代书记员孙嫣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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