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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赵小龙退伙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沪0118民初25376号
案由: 退伙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12-28
案件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沪0118民初25376号

当事人:

原告:上海润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沈健,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运辉,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小龙,男,1981年出生,汉族,住甘肃省金昌市。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润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小龙退伙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上海润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诉前调解阶段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润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缴。

审判员:

审判员徐蔚青

书记员:

法官助理张曦饶

书记员汤稹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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