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微舒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8)渝0113民初13045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8-12-25
案件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渝0113民初13045号
当事人:
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融汇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907036317。
法定代表人:陈忠,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昊,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晓晖,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舒斌,男,1985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
被告:王微,女,198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舒斌、王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1日立案。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黄安娅
书记员:
书记员梅玲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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