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7)浙0182执239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5-14
案件内容
徐慧玉、吴志霞、吴国贞:
申请执行人徐慧玉与被执行人吴志霞、吴国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182民初301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徐慧玉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8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志霞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7)浙0182执2395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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