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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某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粤0307执13889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0-15
案件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7执1388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梁某某等人。

被执行人:某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傅某某。

被执行人:深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苏某某。

被执行人:苏某某,男,1983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遂溪县。

被执行人:崔某某,男,1977年9月2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梁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某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苏某某、崔某某系列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文书案号详见附表),申请执行人梁某某等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院在处理涉及本案被执行人系列案过程中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来函,函中称被执行人名下资金来源为所涉刑事案件的非法集资款。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目前该系列案的执行程序因公安来函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该系列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陈雄才

审判员林俊燕

审判员周盼

书记员:

书记员叶学敏

附表: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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