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京0108执3079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7-06-08
案件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京0108执307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院**楼**208房屋。
法定代表人卫小明,董事长。
被执行人孙晓东,男,汉,1966年3月5日出生,户籍地吉林省磐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北京中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孙晓东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孙晓东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查封被执行人孙晓东名下的机动车一辆(车牌号为×××),查封期间自2017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29日,除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本院已将孙晓东纳入失信人名单。现申请执行人暂不能向本院提供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目前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李小滨
审判员韩毅强
审判员张瀚文
书记员:
书记员魏海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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