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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鹏飞烹饪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与汪建平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9)宁0104执保463号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6-03
案件内容

宁夏鹏飞烹饪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申请人宁夏鹏飞烹饪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与被申请人汪建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宁0104民初95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经本院执行,现该案已解除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宁0104民初95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案已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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