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与许某某侵权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1)苏1023执478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2-26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某侵权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苏1023民初501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661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制划拨了被执行人许某某宝应农商银行射阳湖支行(开户账户3210231901161000178650)的银行存款6665元,其中转开执行费50元,剩余6615元本院已退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银行卡中,至此(2020)苏1023民初5018号民事判决书已强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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