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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许某某侵权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1)苏1023执478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2-26
案件内容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某侵权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苏1023民初501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661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制划拨了被执行人许某某宝应农商银行射阳湖支行(开户账户3210231901161000178650)的银行存款6665元,其中转开执行费50元,剩余6615元本院已退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银行卡中,至此(2020)苏1023民初5018号民事判决书已强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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