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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满财、曹建平、付钰刚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川0781执恢204号之一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8-20
案件内容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川0781执恢204号之一

当事人:

申请人执行人:汪满财,男,汉族,生于1968年1月2日,住江油市。

被执行人:曹建平,女,汉族,生于1977年3月28日,住江油市。

被执行人:付钰刚,男,汉族,生于1974年1月9日,住江油市。

审理经过:

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江油民初字第297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上列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4月28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期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中止(2019)川0781执恢204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邓强

审判员肖兵

审判员王金洪

书记员:

书记员陈雪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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