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满财、曹建平、付钰刚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9)川0781执恢204号之一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8-20
案件内容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川0781执恢204号之一
当事人:
申请人执行人:汪满财,男,汉族,生于1968年1月2日,住江油市。
被执行人:曹建平,女,汉族,生于1977年3月28日,住江油市。
被执行人:付钰刚,男,汉族,生于1974年1月9日,住江油市。
审理经过:
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江油民初字第297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上列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4月28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期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中止(2019)川0781执恢204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邓强
审判员肖兵
审判员王金洪
书记员:
书记员陈雪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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