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与郭某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1)黔0304执3212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6-09
案件内容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304执321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于某某,男,汉族,住遵义市汇川区。
被执行人郭某,男,汉族,住遵义市汇川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1民特74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于某某申请执行郭某确认调解协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履行协议。申请人据此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黔0304执32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刘怀江
审判员吴中伟
审判员潘小涛
书记员:
书记员张峻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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