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段婉贞与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鄂0502民初1306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7-17
案件内容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0502民初1306号

当事人:

原告段婉贞,女,1997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被告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

法定代表人王文忠,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

法定代表人王东伟,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婉贞与被告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段婉贞于2019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段婉贞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段婉贞撤回起诉。

案件诉讼费1805元(原告段婉贞已预交),本院全额退还。

审判员:

审判员刘洪斌

书记员:

书记员肖伟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