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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84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第二分公司与舒长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苏0583民初20884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1-01-29
案件内容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583民初20884号

当事人:

原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第二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开发区世茂东一号新城41号楼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73803281U。

负责人:吴懿,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超,该公司员工。

被告:舒长桂,男,1983年8月2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审理经过:

原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第二分公司与被告舒长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同时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第二分公司撤诉。

审判员:

审判员沈蓝

书记员:

书记员马雪刚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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