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黄山支行与冯庆国、任旺、刘文岗、孙环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苏0391执450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2-28
案件内容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黄山支行、冯庆国、任旺、刘文岗、孙环城:

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黄山支行申请执行冯庆国、任旺、刘文岗、孙环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自2020年4月23日立案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执行行为):

1、自动履行完毕。

本案标的:73448.00元

至今已经实际执行到位的(种类、价值):73448.00元

实际收取执行费:387.00

现本案以结案,结案方式:自动履行完毕。

特此告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