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孝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8)云0629执216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05-22
案件内容
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云0629执216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曾孝翠,女,1969年6月15日出生,住威信县。
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支公司,住所地:泸州市龙马潭迎宾大道**。
法定代表人:刘旭尧,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曾孝翠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以被执行人已向其履行完全部义务为由,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8)云0629执2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黄天军
审判员熊启均
审判员潘桂林
书记员:
书记员刘明委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