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与美平方装修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8)甘0602民初12755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4-01
案件内容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甘0602民初12755号
当事人:
原告:徐某,男,1979年2月8日出生,住武威市。
被告:美平方装修公司,住所地:武威市凉州区天景上海城**楼**。
法定代表人:相某,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徐某诉被告美平方装修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7日立案,同年11月29日,原告徐某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徐某承担。
审判员:
审判员吕忠永
书记员:
书记员窦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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