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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与美平方装修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8)甘0602民初12755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9-04-01
案件内容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甘0602民初12755号

当事人:

原告:徐某,男,1979年2月8日出生,住武威市。

被告:美平方装修公司,住所地:武威市凉州区天景上海城**楼**。

法定代表人:相某,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徐某诉被告美平方装修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7日立案,同年11月29日,原告徐某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徐某承担。

审判员:

审判员吕忠永

书记员:

书记员窦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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