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金钥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杨秀堂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云0402民初5090号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01-02
案件内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云0402民初5090号
当事人:
原告玉溪金钥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号530402100012080。
法定代表人:王涛(总经理)。
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富线路8-10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昌克,男,1987年2月23日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系玉溪金钥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分行经理。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杨秀堂,男,汉族,1974年9月23日生,住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现住玉溪市红塔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玉溪金钥匙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诉被告杨秀堂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玉溪金钥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玉溪金钥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杨秀堂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自愿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陈红莲
书记员:
书记员高丽玲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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