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国、谭文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皖1602执2459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08-05
案件内容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602执2459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杨建国,男,汉族,1976年12月22日出生,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被执行人:谭文润,男,汉族,1969年3月28日出生,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谭营行政村谭营2号,现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杨建国与被执行人谭文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该案件已与(2020)皖1602执208号案件并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20)皖1602执24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柏永生
人民陪审员刘利华
人民陪审员卢敬侠
书记员:
书记员蒋洋洋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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