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红玖与邓云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豫1329执恢27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7-12-27
案件内容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1329执恢27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岳红玖,女,1969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野县。
被执行人邓云发,男,195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住新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岳红玖与被执行人邓云发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单明山
审判员张朝凤
审判员田杰
书记员:
书记员赵杰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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