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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红玖与邓云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17)豫1329执恢27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7-12-27
案件内容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1329执恢272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岳红玖,女,1969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野县。

被执行人邓云发,男,195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住新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岳红玖与被执行人邓云发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长单明山

审判员张朝凤

审判员田杰

书记员:

书记员赵杰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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