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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立祥申请执行张林先、张庆群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4)杞法执字第271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5-08-18
案件内容

张林先、张庆群:

本院已立案执行彭立祥申请执行张林先、张庆群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们于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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