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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王瑶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2)吉0102执995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7-05
案件内容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102执995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

被执行人:王瑶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与被执行人王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21)吉0102民初8733号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瑶银行存款人民币43,8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长赵伟

审判员常万海

审判员鲁雪松

书记员:

书记员许鹏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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