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肖亮与宋力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冀0525民初1398号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隆尧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09-30
案件内容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525民初1398号
当事人:
原告:贾肖亮,男,198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隆尧县。
委托代理人:刘玉芳,河北昭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力峰,男,1969年9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隆尧县。
审理经过:
原告贾肖亮与被告宋力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原告贾肖亮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贾肖亮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贾肖亮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秦春杰
书记员:
书记员贺阳阳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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