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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肖亮与宋力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冀0525民初1398号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隆尧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0-09-30
案件内容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525民初1398号

当事人:

原告:贾肖亮,男,198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隆尧县。

委托代理人:刘玉芳,河北昭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力峰,男,1969年9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隆尧县。

审理经过:

原告贾肖亮与被告宋力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原告贾肖亮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贾肖亮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贾肖亮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秦春杰

书记员:

书记员贺阳阳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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