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毛与白建枝、朱湘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0)鄂1281执223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2-02
案件内容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1281执223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龙小毛,男,汉族,1967年3月14日出生,住湖北省赤壁市蒲圻车站路。
申请执行人:白建枝,女,汉族,1964年9月6日出生,住湖北省赤壁市蒲圻车站路。
被执行人:朱湘蓉,女,汉族,1977年9月10日出生,住湖北省赤壁市蒲圻车站路。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龙小毛、白建枝与被执行人朱湘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龙小毛、白建枝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20)鄂1281执22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何文辉
书记员:
书记员赵静文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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