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北版文化有限公司、贵州冠香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2)辽0203民初7248号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8-12
案件内容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3民初7248号
当事人:
原告:大连北版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20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大厦21层2101室。
法定代表人:段玉杰,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磊,男,1984年1月17日生,系大连北版文化有限公司职员,汉族,户籍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被告:贵州冠香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D区D3栋(E)9层2号。
法定代表人:付艮炀。
审理经过:
原告大连北版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冠香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向原告送达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原告明确表示拒绝交纳案件受理费,同时不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大连北版文化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审判员陈霞
书记员:
法官助理梁思凡
书记员江云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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