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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昕、王英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2)黑0691执恢6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2-05-13
案件内容

马昕、王英:

申请执行人马昕与被执行人王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黑0691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5月6日恢复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英自动向申请执行人马昕履行8000元并交纳执行费5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共计执行到位80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黑0691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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