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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甫全;长宁县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19)川1524执恢227号
案由: 劳动争议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19-10-29
案件内容

杨甫全、长宁县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杨甫全与长宁县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98元工资及垫支的10元诉讼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08元。至此,杨甫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川152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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